彬的陆平笙,一见钟情。
不忍心看到他们一家,在牛棚里吃苦,硬是缠着我爹这个生产队长,让陆平笙一家,住进了我家老宅。
看到陆平笙下地干活,双手磨出了血泡,我就让几个堂哥帮他干活。
看到陆家人没有口粮,我就把我自己的口粮,全都省下来给他们送去。
后来,陆平笙和他爸妈,被抓去公社批斗。
陆平笙为了保护他妈,断了四根肋骨。
差点被那帮人活活打死。
是我拿出爸妈给自己攒了十几年的嫁妆钱。
又卖了自己养了十年、乌黑油亮的大辫子。
才凑够了钱,送陆平笙到县医院抢救。
出院之后,陆家人感激我对陆平笙的救命之恩。
再加上陆父陆母,也看出了我对陆平笙的一片痴情。
在陆父陆母的逼迫下,陆平笙终于向我提亲了。
是的,逼迫。
其实,上辈子,我就看出来,陆平笙对这桩婚事,心里是不情愿的。
因为,订婚前一天,陆平笙曾经来找过我。
我们绕着村口的白桦林,走了一圈又一圈。
直到他看到,和他一起下放的程念伊,羞涩地坐上了公社宣传干事的自行车。
那一刻,陆平笙脸色惨白。
颤抖着嘴唇,对我说:“明天,我会到你家提亲。”
前世,我不是没有察觉到,陆平笙对程念伊的特殊感情。
可惜,当时的我,已经被爱情冲昏了头脑。
我天真的以为,只要结了婚,我就有一辈子的时间,让陆平笙爱上我。
可是我错了!
大错特错!
上辈子,我用了整整六十年,为陆平笙操持家务,生儿育女,赡养公婆。
可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,陆平笙才告诉我。
原来,这一生,他从未有一刻爱过我!
原来,他从不畏惧死亡,是因为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