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出器官捐献的决定,没有我想象的艰难。
或许是身体上的病痛,和精神上的荒芜,让我迫不及待想解脱。
爸妈虽然不赞同,但依旧尊重了我的选择。
他们总是这样,惯的我无法无天。
一切手续都走的很快。
去医院的前一天,我硬撑着做了很多猫饭,冷冻起来,留给欢欢慢慢吃。
第二天醒来,我平静地洗漱,刷牙。
出门去医院前,爸妈几乎泣不成声。
欢欢挣脱妹妹的胳膊,咬住我的裤腿不撒开。
它是只很聪明的小猫,我知道它不舍得我。
我挠了挠它的下巴,“欢欢,这次妈妈是真的要走啦。”
到医院后,登记,抽血,化验。
一系列繁琐的流程,像是生命的倒计时。
换上手术服进手术室之前,我打开沈随云的对话框。
上一条消息,是三天前。
他回了家,然后发现我不在家。
然后问我:出去旅游了吗?
我没有回复,他也没再发。
我往上翻了翻,把对话框里少得可怜的消息都看了一遍。
十年,三百多页,其中还有大半是绿框。
看完后,我给他发了条消息。
沈随云,再见
当然,他不会回复我。
这个时候,他应该在陈宛的手术室外,等着新鲜取出的心脏供体送达。
陈宛的心脏移植手术,他是主刀。
躺在手术台上等待的时候。
间断响起的仪器声像是心跳。
脑海里走马灯般回顾着我这一生,包括和沈随云的点点滴滴。
那些早已褪色的细节,再次清晰可见。
我再次感受到第一次见他时剧烈的心跳。
但或许那只是我在害怕手术失败时产生的吊桥效应。
是我年少不懂事,以为那就是一见钟情。
而后十年的苦苦求索,都不过是对巨大沉没成本的不甘。
大约,我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爱沈随云。
我们也从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
是我太过执拗,伤人伤己。
幸好,一切都要结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