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修远从KTV开着车一路狂飙到江边,握着方向盘的手指节发白,整个人冒着冷汗。
警笛声在耳边轰炸,雨水打湿了他衬衫的肩膀。
他从车上跳下来,鞋都没穿好,一脚踩进岸边泥水。
他看见那双高跟鞋时,整个人都怔住了。
他怎么可能会不认得,这就是他昨晚给我买的那双高跟鞋。
他哑着嗓子问警察:“人呢?”
那名年轻警员垂着眼,看了他一眼:“你是叶晚晚的家属吧?
有人目击凌晨五点左右她在这儿徘徊过,手机和衣物都找到,但遗体……”他顿了顿。
“还在搜。”
沈修远没吭声,他疯了一样冲到江边,看着那双鞋,蹲下身,把高跟鞋攥在手心里。
他手指发抖,却死死不肯松开。
“她不会走的。”
他喃喃。
“她怎么可能走……我不过是……我就是想吓吓她……她以前生气了也总是回来,她说她离不开我的……”一整天,他没离开江边。
晚上,他终于回到家。
不是,他从没把这里当成家。
是她一砖一瓦把它变成了家。
屋子还是整洁的,沙发上放着折叠好的毛衣,厨房里有她刚换的调料罐。
阳台上那株绿植,被她小心翼翼养了三年,如今也耷拉着脑袋。
他走进卧室,地上还落着我昨晚换下的发绳,浅蓝色,发尾还缠了一点我的长发。
他失控一样地冲到书桌前,把抽屉翻开。
然后看见了那本日记。
牛皮纸封面,被翻得很旧了。
第一页,是我二十六岁那年写的:今天修远给我买了那家限量版奶茶,虽然我说不要糖,但他还是记得我爱三分甜。
傻瓜,好甜。
他翻得越来越快。
今天婆婆说我不会做饭,他替我挡了回去,说‘她又不是保姆’,我偷偷在厨房哭了半天。
今天我们吵架,我低头给他做了宵夜,放了他最喜欢的麻辣酱。
他吃了,说‘下次别再闹’。
我知道他是怕我累。
今天他忘了我们结婚纪念日。
我没怪他,他最近太累了。
只要他还回来就好。
他越翻越快,直到最后一页,只有六个字:我终于不爱了。
沈修远跪坐在地上,把本子紧紧抱在胸口。
他脸色煞白,眼珠死死盯着日记本旁边那张离婚协议书。
“我放过你,也放过自己。”
那字眼一刀一刀剜进他眼里。
那一夜,他第一次哭得像个崩溃的孩子。
没人告诉他,那个一直低声下气围着他转的叶晚晚,也会走。
没人告诉他,她说“我放过你”那一刻,是真的从心底死了。
从那以后,他像疯了一样找我。
报警,登寻人启事,找我朋友、找我老家、查医院、问酒店。
一个月,两个,三个。
没有一丝消息。
他在群里发疯,痛骂兄弟、退群、删人,拉黑所有调笑我照片的人。
他喝酒、摔杯子、砸家具,最后把那间卧室锁起来,再也没进去过。
他删了所有社交账号,只留一个微信,每天给我发一句话:晚晚,我错了。
但从没等来一句回应。
第三个月,他开始做梦。
梦里,我穿着那件洁白婚纱,笑着朝他跑来。
阳光照在我脸上,像他初见我时,天都亮了。
他伸出手,想抱我。
下一秒,我回头,纵身跳进江水里。
水面猛地炸开,溅了他一身冰凉。
沈修远从梦中惊醒,湿透的枕头提醒他,他还活着。
可我,早就死了。
半夜三点,他睁着眼,看着天花板发呆。
日记本放在床头,鞋盒里藏着那双我只穿了一次的高跟鞋。
他拿起手机,给我打了一通电话。
可电话那头只有冰冷的机械女声。
他意识到:他一无所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