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婚礼之后,我本以为,他会知趣地退出我的人生。
可我太天真了。
沈修远,是真的疯了。
我和顾景深的新家在南城的一条小巷子,清静、人少,是我挑的。
但第二天清晨,我推开门,看到他跪在门口,一夜未走。
他的西装还穿着婚礼那天的,满是皱褶,身上有酒味,也有雨水味。
他的脸色苍白,眼睛通红,看见我那一刻,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。
“晚晚……”我没有回应,只轻轻关上了门。
他像是着了魔一样,日日夜夜守在我住的小巷口。
跟着我们出门,跟着我去书店,甚至偷拍我和顾景深手牵手的照片,发到我邮箱标题写着:“我真的会疯。”
顾景深说:“要不要报警?”
我摇头:“不值得。”
他开始每天寄信。
用他那一手好字,写着他以为动人的忏悔:“对不起,我真的错了。”
“晚晚,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初见那天?”
“你当时穿白裙子,我就想把你拐回家。”
“我做了很多混账事,我不敢求你原谅了,只想你知道,我是真的爱你。”
我没有拆信,只是每次收下,然后撕碎。
我爱他的时候,他把我的身体拿去取笑。
现在他哭着悔改,可是沈修远,我已经不是那个会心软的叶晚晚了。
很快,他的公司被爆出财务问题,合作方集体撤资。
他的兄弟圈一个个拉黑他,说他“疯魔了烂事一堆连个女人都管不好”。
他不管,卖车、卖房,连父母都对他彻底失望。
他,真的什么都没了。
他亲手毁了所有的荣耀,然后跪着想换回我。
可惜我不是奖杯,不是奖赏,更不是他的救赎。
一个午后,我在书店理货。
顾景深给我递来一封信,说是快递员刚送来的,还是沈修远。
我正准备扔掉,却忽然看到信封背面,写了一行歪斜的小字:“这是最后一封。”
我盯了几秒,拆开。
信纸只有薄薄一张,墨水晕开了一角。
晚晚:你走得太干净,干净到我连愧疚的资格都配不上。
所以这封信是最后一封。
你说你走了,就不再回头。
我不信。
直到我死。
——沈修远我看着那封信,沉默了许久。
然后像所有的信一样,把它撕成碎片,丢进了垃圾桶。
顾景深走过来,轻声说:“还好你不是一个人撑到现在。”
我回头,笑着看他:“所以我再也不会一个人了。”